所属各分院、直管县站、教学点:
根据《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试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评审工作的通知》(川电大校教[2015]7号)文件要求,从 2015 年秋季学期开始,直属学院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由随机抽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改为部分学生参加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合国家开放大学、四川电大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相关规定及我院办学实际情况,现将该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为做好我院的开放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评审工作,学院成立相应的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组织全院实践性教学环节(含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评审)的具体实施与管理,并组织开展相关的检查与评估。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其具体职能由学院教学科承担。
直属学院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由主任:孙继荣;委员:吴文嘉、张俐、张朝晖、张邦剑、冯静、刘洋、黎佳、林翠平等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1.审核、确定应参加毕业实践环节的学生名单,组织学生学习、掌握国家开放大学对相应专业毕业实践环节的要求。
2.聘请符合国家开放大学规定条件的毕业实践环节指导教师并向其明确有关要求。
3.监督、检查毕业实践环节实施的具体过程并确保质量。
4.按国家开放大学规定组织成立5 人及以上单数、专业和学历及职称符合规定的专业答辩及评审小组,负责答辩及评审工作。
5.按规定将有关材料审核后,报四川电大各学院备案、抽查。
二、参与答辩及评审的学生范围
1.答辩
(1)拟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
(2)毕业论文(设计)初评成绩在 80 分以上的学生;
(3)自愿参加答辩的学生。
2.评审:
除参与答辩以外的其余学生均由直属学院统一组织评审。
三、具体要求
1.实践环节课程的原注册报考的流程不变,即仍需在教务系统中进行注册、报考,方能录入成绩。
2.每学期分校和教学点需提前将本期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附件一)、承诺书(附件二)等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提交给所属板块教务部门。
3.学院教学科负责将答辩名单及其他材料汇总后上报给省校教务处,答辩及评审名单确定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