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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本科实践环节基本要求和学位实施细则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1 15:09:08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护理学本科实践环节基本要求和学位实施细则通知

为落实护理本科毕业实践环节,实现培养目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首都医科大学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因为护理专业毕业实践环节是专业教育的最后一个教学阶段,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护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所以要引起重视和关注。

一、毕业实践环节的目标

护理专业本科学位毕业实践环节应达到以下目标:

(1) 运用护理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临床护理技能对病人进行整体护理的能力

(2) 初步的急危重症护理和专科护理能力

(3) 初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初步的临床护理教学和护理管理能力

(5) 获取、利用和分析信息的能力

(6) 科学研究的基本步骤和方法

(7) 科研论文撰写的初步能力

二、毕业实践环节的内容

护理学本科毕业实践环节包括护理临床实习和护理科研实践(毕业论文)两部分。护理临床实习分为通科实习、专科定向实习。通科实习、专科定向实习、护理科研实践(毕业论文)各占毕业实践环节的3学分、2学分、3学分,共计8学分。

 

(一)护理临床实习

护理临床实习分为通科实习、专科定向实习两部分。凡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学分80%以上的学生,均可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护理临床实习可以采取脱产或非脱产的形式进行。

护理临床实习由各地方电大认可的“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安排,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回工作单位或自己联系单位实习,但必须为 “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并需得到地方电大的认可。学生必须完成护理临床实习,不得免修。

1.通科实习

实习内容:包括内科(或)外科、急危重症病人的综合护理、病房护理管理。其中内科或外科2周,医院急诊科(室)1周、病房护理管理1周。通科实习4周,可脱产或累计进行。

要求:学生能够运用护理程序和所学护理学基本理论知识对病人进行整体护理,完成2份完整的护理病历,(通科实习出科考核病历、急危重症病人的护理病历)。要求按照护理程序和整体护理的要求书写,真实记录病人的病情演变过程和护理过程。通科实习出科考核病例格式见附件1,急危重症病人的护理病历格式不限。

通科实习结束,由临床带教教师对其应用护理学基本理论知识对患者实施整体护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管理能力、学习态度、工作表现、出勤情况等进行考核和鉴定。

通科实习结束时,学生需提交:

1. 急危重症病人的护理病历1份。(格式不限)

2. 中央电大护理专业本科通科实习出科考核病历

3. 中央电大护理专业本科通科实习出科考核评分标准

4. 中央电大护理专业本科通科实习鉴定表

5. 通科实习成绩由三部分合成:2份病历成绩占50%、出科考核成绩占25%、通科实习鉴定占25%组成。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获得3学分。

注:已在相应岗位(内科或外科或急诊科)工作的“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学生,其相应科室的实习在本岗位完成,同时要完成其它科室的实习。在内科或外科或急诊科以外科室工作的其它学生,须按要求完成上述通科实习。

2.专科定向实习

专科定向实习的主要内容是岗位实习,学生在本工作岗位相关的护理专科领域进行实习,定向实习为期10周,要求熟练掌握专科护理岗位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专科定向实习期间安排一次小讲课,小讲课内容可以选择病人健康教育或者临床护理新进展内容,并书写一份小讲课教案讲课时间不少于30min,小讲课成绩考核表专科实习结束时要完成专科定向实习报告,内容包括:①定向实习的安排;②收获,如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的提高;③问题、不足、意见和建议(不少于1000字)。

专科定向实习结束时,由临床带教老师根据学生的专科护理技能掌握情况、专科护理能力、临床护理教学能力、学习态度、工作表现、出勤情况等进行考核和鉴定

注:通科实习与专科定向实习,在时间安排上可穿插进行。

专科定向实习结束,学生须完成:

1)中央电大护理本科临床实习小讲课教案

2)中央电大护理本科临床小讲课成绩考核表

3)专科定向实习报告

3)中央电大护理本科专科定向实习评定表

专科定向实习成绩由四部分合成:小讲课教案占10%、小讲课成绩占20%,专科定向实习报告成绩30%、专科定向实习成绩占40%。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获得2学分。

(二)护理科研实践(毕业论文)

护理科研实践的主要内容包括科研全过程的训练,在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已修课程达到最低毕业学分的80%以上时进行。

为保证科研全过程的有效实施,建议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布置,毕业论文在通科实习和专科定向实习期间完成。

1.毕业论文的类型

1)科研论文:唯一可以用于学士学位申请的论文形式。需要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一份护理科研论文,论文成绩需达到良好及以上水平。选择其它类型的论文不能用于申请学士学位。

科研论文是指经过选题、研究设计、资料收集与分析,得出研究结果,对结果进行合理的解释,得出结论,并将整个研究过程及研究结果按照规范的书写格式撰写的论文。

2)文献综述:不能用于学士学位申请。

文献综述是作者针对某一主题,在阅读大量相关的原始文献后,对其数据、资料和观点进行归纳、总结、对比、分析和评价,而写成的一种专题性的学术论文。

2.论文的选题要求

选题是进行毕业科研训练和完成毕业论文的首要工作,与毕业论文的质量关系密切。恰当的选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过程和能力的基本训练。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科研训练的教学目的。

(2)选题应注重科学性和实用性。

(3)鼓励学生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选择护理临床实践中具有实用价值或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课题进行研究。

(4)指导教师应考虑学生的选题在时间、方法、经费和设备条件等方面的可行性,确保学生在预定时间内能够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

3. 毕业论文撰写的内容

(1)课题计划书

(2)毕业论文

4. 毕业论文的实施过程

毕业论文工作主要包括:选题、研究设计、资料收集与分析、毕业论文撰写、论文答辩。其中课题计划书和毕业论文要上交省级电大。

对申请学士学位的论文,由首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负责审核或抽查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

 

5. 课题计划书

中央电大护理专业本科科研课题计划书”。

科研论文、文献综述均须撰写课题计划书。按实际情况撰写。

在学生提交计划书后,各地电大应组织小规模的开题报告会,由2名以上导师和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审阅和评价,提出修改和指导性意见。课题计划在导师认可后方可正式实施。

6.毕业论文的写作步骤、书写格式及要求

1)写作步骤

(1)科研论文:参见中央电大护理本科教材《护理科研方法》王志稳等编第七章护理论文的撰写:第一节 科研论文

(2)文献综述:参见中央电大护理本科教材《护理科研方法》王志稳等编:第七章护理论文的撰写:第二节 文献综述

2)书写格式及要求

(1)科研论文

中央电大护理专业本科科研论文的书写格式、要求及封页。

(2)文献综述

中央电大护理专业本科文献综述书写格式、要求及封页

7.毕业论文答辩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后,应送导师审阅,并根据导师的意见反复修改,导师认为合格方可申请答辩。学生在论文答辩前要提交课题计划书、纸质论文一式五份上交到各教学点。论文答辩时,要求学生采用PowerPoint文件进行10分钟的论文报告,答辩委员会就学生的论文提问,学生作答,时间为10分钟。

答辩的组织与要求详见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教学教务管理制度汇编(一)

1)“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实践教学环节工作规范”

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实践教学环节工作管理规定(暂行)”

3)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按百分制。

8.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由导师评价、毕业论文评价、答辩过程的评价三部分组成,分别占论文总成绩的20%、60%和20%。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合格者,可获得毕业论文的3学分。

1)导师评价

学生完成论文后,导师应对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全过程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导师评价占论文总成绩的20%。

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 学习态度;

② 科学作风;

③ 课题研究能力;

④ 研究计划书和论文撰写的水平;

⑤ 是否按时完成课题计划等。

2)毕业论文的评价

答辩委员通过对毕业论文的审阅和听取学生的毕业论文报告,对论文水平进行综合评价。本部分评价占论文总成绩的60%。

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 课题研究目的明确,立题依据充分,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② 课题设计严谨,步骤清晰,研究方法适当合理;

③ 资料与数据可靠,统计处理得当,计算准确,图表正确、美观;

④ 逻辑推理严谨,结论可靠,与资料分析结果相符;

⑤ 论文写作重点突出,结构规范,层次清晰,语言流畅,无错别字。

3)答辩过程的评价

重点考查学生对论文报告的组织与语言表达能力、辅助演示手段的制作水平和回答问题的正确性。本部分评价占论文总成绩的20%。

对于毕业论文考核不及格的学生,给予重新修改论文的机会。学生必须按答辩委员会的意见认真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审阅,由所在电大择期组织重新答辩。

4)毕业论文评分标准

中央电大护理专业本科生毕业科研论文评分标准

中央电大护理专业本科生毕业文献综述评分标准


5)毕业论文的等级

85~100分:优秀

75~84分: 良好(申请学位的科研论文成绩须达良好及以上)

60~74分: 合格

59分以下:不合格

6)学位申请

申请学位的学生,按照中央电大2009年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护理学专业申请首都医科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进行申请。

三、临床带教教师、科研指导教师的选聘与要求

(一)护理临床实践带教教师要求

当地电大教学点根据实际教学工作量确定临床带教老师的数量和分布,负责对带教老师进行遴选、培训、聘任、考核和动态管理,并备案。

临床带教老师的遴选条件包括:①热爱护理专业和护理教育工作,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态度;②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年以上;或者大专学历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临床护理工作5年以上;③专科定向实习岗位无符合上述条件护理人员者,可由其他医学专业人员代替,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医疗工作5年以上。

临床带教老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制定护理临床实习计划,帮助学生协调或解决护理临床实习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学生完成护理病历的书写,掌握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评定学生的实习中的各项成绩。

(二)护理科研(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要求

由具有护理或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接受过中央电大组织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培训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研究性论文者担任。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科研训练和毕业论文的全过程,在学生的选题、研究设计、资料收集、资料分析、论文书写和答辩等环节提高具体指导。

指导教师的具体职责和要求,依据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教学教务管理制度汇编(一)“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实践教学环节工作规范”

四、毕业实践环节的组织与质量监控

开设护理学本科专业的各省级电大按照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教学教务管理制度汇编(一)中有关规定和本实践环节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毕业实践环节的实施。对于申请学位的学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完成科研论文的全过程。

首都医科大学护理学院每年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申请学位的临床实习材料和毕业论文进行审核,如抽查审核结果与地方电大教学点评定结果不相符时,将对该地方电大教学点申请学位的全部临床实习材料和论文进行复审,并按复审结果计分。对于连续两届学生学位论文出现结果不相符情况的地方电大教学点,首都医科大学将取消该教学点组织本科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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